法國藝文推廣總署版權補助計劃

補助計畫介紹:

補助計劃緣自1990年,為了支持世界各地對法國文學及思想的推廣而創立。此計畫案已推行於80個國家,且補助超過12000本法國作家作品之出版,包括:文學、藝術、科學、兒童文學等方面之出版品。

版權補助由法國在台協會接受所有申請文件後, 經過初步審查, 遞交法國藝文推廣總署,由其舉行審查委員會審查全世界提出的申請件。審查結果出爐即通知法國在台協會,由法國在台協會公佈審查結果。版權補助內容可能包括的項目有申請之出版品的全額或部分金額之版權金。

- 合約之簽訂。包括台灣出版社與法國出版社簽訂之合約,以及台灣出版社與譯者簽訂之合約。

- 需為法國作家之作品,且此作品為在台灣首次出版。

- 台灣出版社必須保證在尚未獲得評選結果前不會出版此作品。

- 申請件須已經和法國出版社簽訂合約, 但是尚未支付版權費給法國出版社

評選項目包括作品品質、譯者之程度及翻譯品質以及台灣出版社之預計出版作品的長遠計劃。

版權補助得申請日期由法國藝文推廣總署行文給法國在台協會後, 由法國在台協會公佈遞件申請截止日期,補助包括全額或部份金額之版權費用。正確遞件截止日期以最新公佈之日期為準。